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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办公厅搬迁
原项目编号:2016FACJ037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办公厅搬迁答疑公告 “政协安徽省委员会办公厅搬迁”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J0372)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第2包:办公家具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中书柜应如何搬迁? 答:书柜指的是2 .3米高的6门柜,书柜需要拆卸、防护性包装后才能搬运,具体由供应商勘察现场后制定搬迁方案。 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第2包:办公家具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中“需要提前采购的搬迁保障物资”应如何报价? 答:本次磋商报价含所有费用。需要提前采购的搬迁保障物资按暂定数量报单价,计入“分类报价明细表”中汇总至总价,最终以实际使用数结算。 3、磋商文件中技术分评分细则第2包中“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可操作性强;技术维护人员配置到位,维护响应时间承诺合理,应急处理方案完备”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4、磋商文件中技术分评分细则第2包中“资质、业绩、荣誉”中第1项“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满分6分,缺一项扣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5、磋商文件中技术分评分细则第2包中“资质、业绩、荣誉”中第2项“近三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整体搬迁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其中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即可。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