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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二期)
原项目编号:2016FACZ057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二期)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0573-1)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二期)第1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0573-1)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项目实施资质”: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得2分 ;(2)“项目实施能力”:1、投标人具有在公安系统内完整实施过省、市、县、派出所的成功案例,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2、投标人具有省级机关档案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接口并收集电子文件的成功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3)“售后服务能力”:1、投标人在合肥市有注册机构或办事处(提供工商局注册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备依托公安内网进行远程维护的资质得1分”。以上评分标准能否进行修改? 答: 本项目专业性强、项目复杂度和难度较高,为最大限度地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完成质量,通过对投标人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因此以上评分标准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3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