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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及停车库建设监理、审计
原项目编号:2016FACZ055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及停车库建设监理、审计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及停车库建设监理、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0553)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2包:审计”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2包:审计”评分细则中“获得3A资信等级的得5分,2A得4分,1A得3分。”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外地进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否应当符合合肥市建委合建[2014]71号《关于对外地进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答: 是。 4、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项目可不提供。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