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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信息化升级改造
原项目编号:2016FACZ018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信息化升级改造 答疑公告 “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018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有指挥中心及机房效果图”,请问指挥中心及机房效果图能否在中标后提供?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是否收取中标服务费? 答: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 3、本项目是否收取总包管理费、现场水电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费用? 答: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安装,不涉及以上费用。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中第4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入围许可证、认证证书、彩页、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截图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全部提供其相对应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彩页(彩打无效),如有一项未提供作投标无效处理”,能否修改调整? 答:修改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入围许可证、认证证书、彩页、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截图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参考”。 5、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评审中质保情况“投标人延长免费质保期的,在2分内酌情给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交换机、安全设备、服务器及存储,指挥中心系统的操作台、图像无线显示系统,罪犯在线教育系统的虚拟化软件等各系统设备及软件中要求的部分相关证书能否取消? 答:删除下列参数要求或证书: 1)设备清单指挥中心基础建设中操作台(第98页)技术参数第4条“4.控制台应通过BIFMA认证和CE认证,并提供相应证书;控制台台面材料符合国际标准,需提供Green-guard绿色卫士认证”和第5条“5.控制台应有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提供的检测报告内必须至少包括对甲醛释放量、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3项的合格检测”。 2)设备清单指挥中心会议系统中图像无线显示系统(第103页)技术参数中的产品CE认证。 7、本项目预算能否增加?能否提供本项目控制价清单?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安装,没有独立的控制价清单。 8、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中要求的各类认证能否适当删减? 答:删除下列认证证书要求: 1)设备清单指挥中心会议系统中数字音频矩阵(第103页)和智能控制主机(第104页)技术参数中的产品CE认证; 2)设备清单主控设备(指挥中心)中网络备份主机(第62页)设备生产厂商的《EN54-24认证》、分布式智能控制器(第63页)设备生产厂商的《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证书》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认证证书; 3)设备清单前端设备中全景球(第51页)、四传感器(第52页)中的公安部检测报告和GB&T 28181-2011检测报告(均需加盖原厂公章)。 9、设备清单模块化组件中机柜(第42页)参数及功能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设备清单单体UPS配电中UPS主机(第46、47页)参数第1条“高频机架式主机单进单出6KVA,后备时间2小时;高度为3U”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机架式UPS主机高度应≤3U,单进单出6KVA,后备时间不小于2小时”。 11、设备清单单体UPS配电中铅酸免维护电池(第46、47页)参数要求“提供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最新2015期检验报告”能否修改? 答: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有效期内)”。 1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0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