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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5年医学生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

原项目编号:2015FACZ046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5年医学生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答疑变更公告

2015年医学生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15FACZ0467)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请问不可竞争费率、人工费、税金如何计算?

答:(1)鉴于目前营改增新的计税体系造价软件尚未同步更改到位,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报价仍然按照原营业税计税模式编制,中标后按照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现行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和相关费率的通知》要求进行调整,确定合同价格。

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201651日起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不得因此寻求索赔。

2、技术规范书“车辆管理系统”设计的为自动识别车牌系统,与项目清单中所列明细刷卡式系统不一致,请问具体以哪个为主?

答:以“自动识别车牌系统”为准,投标人必须按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配置及技术性能进行报价。

3、请问能耗监测系统是否可以选择除参考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替代?

答:可以,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且须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投产品能够实现与校园现有一卡通平台(新开普)实现无缝对接的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报价中也须包含系统对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楼宇智能化各系统主要设备推荐品牌”第3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推荐品牌?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是否修改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200W高清红外枪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支持三码流,主码流最高1920x1080@60fps,第三码流最大1920x1080@30fps,并且可以分别设置不同分辨率与帧率;(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是否修改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200W高清红外半球” 中主要技术指标“★支持三码流,主码流最高1920x1080@60fps,第三码流最大1920x1080@30fps,并且可以分别设置不同分辨率与帧率;(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同时支持DC12VAC24VPOE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40%AC24V±4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楼宇智能化各系统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中第8项“智能楼宇系统集成系统(BMS)”推荐品牌原为“中创立方、协同、中控、新基点”现变更为“太极、中控、新基点、霍尼韦尔”;

2、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汇聚交换机”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支持高性能的内置防火墙插卡、负载均衡插卡、应用控制插卡、入侵防御检测插卡(为保证插卡性能,要求所有功能插卡必须为独立硬件插卡,不接受融合型插卡,为保证兼容性,插卡必须与交换机为同一生产厂商)便于后期安全防护的灵活扩展,提供各功能插卡官网彩页证明”现变更为“内网汇聚交换机需要支持相关功能板卡的扩容功能,如防火墙插卡、负载均衡插卡、应用控制插卡、入侵防御检测插卡等”;

3、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汇聚交换机”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为保证所投产品稳定、可靠,要求所投设备已在网运行5年以上,提供工信部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入网许可证进行证明,产品型号必须与入网许可证型号完全一致”现变更为“★为保证所投产品稳定、可靠,要求所投设备已在网运行3年以上,提供工信部201351日以前入网许可证进行证明,产品型号必须与入网许可证型号完全一致”;

4、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24POE交换机”、“内网、24口接入交换机”、“内网、48口接入交换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网接口进行堆叠,最大支持32台设备混堆,提供官网截图证明”现变更为“★支持通过标准以太网接口进行堆叠,至少支持9台及以上设备混堆”;

5、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汇聚交换机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厂家需通过TL9000认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现变更为“★提供原厂商CMMI4及以上认证证书、TL9000认证证书或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6、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智能化专网、汇聚交换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提供原厂商CMMI4TL 9000证书复印件”现变更为“★提供原厂商CMMI4及以上认证证书、TL9000认证证书或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楼宇智能化各系统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中第7项“机房工程”中“UPS主机、电池、PDU、机柜”推荐品牌原为APCMGEGUTORABB、施耐德”现变更为APCMGEGUTORABB、施耐德、艾默生、GE”;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综合技能学习中心楼宇智能化各系统主要设备推荐品牌”中第6项“会议系统”中“高清投影机”推荐品牌原为“爱普生、索尼、夏普、三星、松下”现变更为“爱普生、索尼、松下、DP、科视”;

9、删除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200W高清红外枪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枪型摄像机须为“平安建设”推荐优秀安防产品(网络摄像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10、删除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600W联动鱼眼摄像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具有NAS存储设置”;

11、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平台、云存储管理节点” 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要求存储系统通过系统内自身扩展可支撑不低于10000路高清视频的数据存储。 要求存储系统通过系统内自身扩展可达到100PB以上存储容量”现变更为“要求存储系统通过系统内自身扩展可支撑不低于1000路高清视频的数据存储。要求存储系统通过系统内自身扩展可达到10PB 以上存储容量”;

12、删除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平台、4T监控盘” 中主要技术指标“★为保证所投产品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所投产品需要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13、删除修改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200W高清红外枪机” 中主要技术指标“★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可将H.264格式设置为Baseline/Main/High Profile”中的“H.265”;

14、删除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前端部分、200W高清红外半球” 中主要技术指标“★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可将H.264格式设置为Baseline/Main/High Profile”中的“H.265”;

15、删除技术规范书中2.2.4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平台、云存储管理节点” 中主要技术指标“★提供云存储独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中的“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16、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汇聚交换机”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支持macsec硬件级加密技术,提供测试报告证明”现变更为支持macsec硬件级加密技术,提供测试报告或官网截图, 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处理”;

17、技术规范书中2.3计算机网络系统第4项“系统配置及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内网、无线、内置智能天线双频AP-FIT”中主要技术指标原为“★为保证设备性能,要求单AP支持同时70个终端在线播放视频无卡顿,提供权威测试报告”现变更为“★为保证设备性能,要求单AP支持同时70个终端在线播放视频无卡顿,提供权威测试报告或原厂承诺函原件(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厂承诺函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并在供货前提供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如测试不通过需无条件进行品牌更换(所更换品牌档次不低于备选品牌)。”

18、原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5917:00,现延期到“20166117:00

19、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651017:00,现延期到“20166117:00

20、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6310:30,现延期到“20166159:30”;

2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0号开标室。

2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733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530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