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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ACJ218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答疑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J2185)答疑公告如下: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证明材料是否包含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发票票面上明确标明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包含。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综合评审指标认证体系中“具有市级及以上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是否包含由中国信用协会备案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答:不包含。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磋商业绩承诺函”,本项目需要提供吗? 答:无需提供。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66223645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