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FACZ1677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答疑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1677)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的序号2企业实力第4条:“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4分;获得市级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奖项高者计,不重复计分”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工商市字〔2016〕118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6〕98号)。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