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企业所得税汇缴评估鉴证
原项目编号:2016FACZ1938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企业所得税汇缴评估鉴证答疑变更公告 “企业所得税汇缴评估鉴证”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1938)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分“诚信记录”中要求“以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请问安徽省以外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提供所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信分“质量管理与制度建设”中要求“2、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得2分,未办理的得0分”,请问提供社保缴费发票复印件可以吗? 答:可以。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10:00,现延期至2016年8月10日09:30; 4、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0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号开标室;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