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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交通车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6FACJ289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交通车租赁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J2894)答疑公告如下: 1、问:该项目总共有几条线路,每条线路运行的具体运行时间和站点,请详细列出。 答:平时有四条线路,11月1日至第二年5月1日(冬时至)加开19座一条线路。共五条线路。五部车(东线、大、小中线)都从老校区发车、西线车从黄山路安大北门发车,其中东线车途经太湖路、一环路、铜陵路、淮南路、魏武路。西线车途经东至路、贵池路、青阳路、北一环、蒙城北路、魏武路。大中线车途经徽州大道、阜阳路、魏武路、小中线车途经水阳江路、宿松路、金寨路、蒙城北路、魏武路。冬时至19座车运行线路和小中线一样。 2、问:总报价中是否包括19座车的报价。 答:包括19座报价。 3、问:关于19座车的价,每按运行多少夫?每天运行来回2趟还是多少趟?进行报价,请给出标准数字。 答:冬时至时,19座车每天运行两趟:按实际运行天数结算。 4、问:关于保险要求,如果乘客险现在未购买或达不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中标后购买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保险数额”,这样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满足采购需求“保险要求:第三者责任险≧50万,座位险≧30万/座”保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5、问:关于“对中小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具体如何执行。 答: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最终成交价格为供应商实际报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