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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114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 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3114)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4“服务周期”的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止(含项目验收时间)”可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的资信分“资质证书”第5条原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托管资质证书,5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托管资质证书,2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的资信分“资质证书”第4条原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资质证书,2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资质证书,4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的资信分“资质证书”第3条原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分”,现修改为“投标人获得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分”。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 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