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一期)
原项目编号:2016FACZ065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一期)第1包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合肥监狱搬迁(一期)”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0655-1)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安全保障”第1条“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的,得2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机械)的,得3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的,得2分,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企业(机械)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轻工)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安全保障”第2条“投标人所投燃气灶具在保险公司有投保证明的,得2分。保险须提供保险单号加盖公章”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燃气灶具在保险公司有投保证明的,得2分。保险须提供保险单号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投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安全保障”第3条“投标人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检测报告”第1条“投标人提供所投电磁产品应列入《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5)》,要求网上http//ecpi.ggj.gov.cn/tzgg/可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列入的目录,得2分”现变更为:“所投电磁灶产品2012年以来列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或2012年以来列入省级(含直辖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录复印件和可查询网址,且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提供制造商联系方式”。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检测报告”第3条“投标人提供所投燃气灶具、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能效达到3级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提供所投燃气灶具、炊用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能效达到3级及以上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包评审细则中“检测报告”第5条“投标人提供所投保温送餐车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2分”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保温送餐车样品规格和主要参数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8、本项目采购需求(P16)中“双门蒸饭车”为用电型,采购需求(P21)中36盘蒸饭车”和“24盘蒸饭车”为燃气型。 9、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无搅拌机产品。 10、本项目采购需求(P16)中“炉背封板”尺寸长度见招标清单所有烟罩尺寸。 11、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