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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质检院经开区(国家质检中心)物业管理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FACJ3383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质检院经开区(国家质检中心)物业管理采购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省质检院经开区(国家质检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J3383)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二)综合评审”技术指标的“企业荣誉”指标中“(1)近2年内获得全国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性物业行业协会评选的“中国服务实体(企业)百强”称号,得4分,没有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址、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近2年内获得全国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性物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评选的“中国物业服务实体(企业)百强”称号,得4分,没有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文件)”。 2、磋商文件“(二)综合评审”技术指标的“物业管理业绩”中的“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包含党校和高校? 答:包含。 3、原磋商文件中“(二)综合评审”技术指标的“企业荣誉”指标的“分值范围”修改为“0-11”。 4、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