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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级数据同步共享系统试点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6FACZ212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级数据同步共享系统试点建设项目第2包 答疑及延期 公告 “省级数据同步共享系统试点建设”第2包(项目编号:2016FACZ2125-2) 答疑及延期 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2包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是否可以调整?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线路为50M带宽,根据采购线路的具体特点,此项评分标准划分为50M以下和不低于50M两种类型,与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无倾向性;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2包评分细则表中:资信分“应急服务能力”评分标准要求“1.具有省级机动应急通信专设机构并在近三年内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通信主管部门表彰(需提供表彰文件),得2分。”,请问此项要求中“省级机动应急通信专设机构”是否指安徽省机动应急通信局? 答:不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省级机动应急通信专设机构”并非指“安徽省机动应急通信局”,投标时只要能证明是具有应急通信管理职责的部门即可; 3、本项目在资信分“业绩”评分标准中是否可以增加银行、保险、证券、传媒行业等案例作为评分依据?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第2包采购线路的技术和服务要求与银行、保险、证券、传媒等行业并不一致,政府单位与金融保险单位相比,在自身网络维护组织、维护能力等方面均不同,电路在开通过程、服务内容、售后保障等方面要求有较大差异;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30”,现延期到“2016年10月28日9:30”; 5、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