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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共招聘信息网、创业服务云平台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465
原公告日期:2016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共招聘信息网、创业服务云平台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共招聘信息网、创业服务云平台云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3465)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0月31日17时”现变更为“2016年11月3日17时”。 2、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16年11月1日17时”,现变更为“2016年11月4日17时”。 3、删除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云平台机房为合肥市区境内机房”技术要求。 4、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标准中“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具有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覆盖全省范围使用的云服务业务项目业绩,合同须涵盖“云服务、云计算、云平台、云存储”内容之一且为付费有偿合同,每提供1个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合同甲方用户好评加1分,本项目满分4分”要求。 答:本项所指覆盖全省范围内使用,是指全国范围内任意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采购的项目,覆盖采购市所在的省,并非专指安徽省。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表述为“ecs云主机”的变更为“云主机”,表述为“开放存储服务”的变更为“对象存储服务”。 6、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云平台”项要求原为“1.云平台机房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中心的机房,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本项2分; 2.云平台软、硬件均采用国产、原厂产品,非OEM,服务器、存储等设备均采用X86架构,支持线性扩展,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书面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2分;3.云平台应该是已经建成并稳定运行的、能够以服务方式对外快速提供能力的云平台,演示证明,本项2分”,现变更为“1.云平台软、硬件均采用国产、原厂产品,非OEM,服务器、存储等设备均采用X86架构,支持线性扩展,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书面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3分;2.云平台应该是已经建成并稳定运行的、能够以服务方式对外快速提供能力的云平台,演示证明,本项3分”。 7、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云服务”项要求原为“供应商云云平台所使用的云计算软件厂家具备负载均衡服务信息系统等级测评(第二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1分”,现变更为“供应商云云平台所使用的云计算软件厂家具备负载均衡服务信息系统等级测评(第三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1分”。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