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物业、治安委托管理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466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物业、治安委托管理采购答疑变更延期公告 “2017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物业、治安委托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3466)答疑变更延期公告如下: 1、请问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1包“评分细则”中资信部分中业绩中序号(2)的要求“投标人近二年内具有高等院校物业管理服务业绩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问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1包“评分细则”中资信部分中信誉情况中序号(1)的要求“投标人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1包“评分细则”中资信部分中人员配备的要求原为: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持有物业管理师证、消防部门颁发的安全员教育合格证,得6分,缺项不得分。 (2)项目主管: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消防安全员教育培训合格证、高级绿化工职业资格证,得4分,缺项不得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0-10分 现变更为: 人员配备 (1)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持有物业管理师证、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得6分,缺项不得分。 (2)项目主管: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绿化工职业资格证,得4分,缺项不得分。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0-10分 4、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9:30”,现延期到“2016年12月1日9:30”; 5、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