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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15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答疑公告 “安徽省财政票据印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3152)答疑公告如下: 1、此次投标分项报价是以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为准?还是以附件中附表:安徽省财政票据(省级财政印制)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答:两张表关系见《投标分项报价表》备注1。两张表内容是一致的,报价表将一览表中联次相同、规格相近的进行归类,便于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是按分项报价表的分项报价合计而成。 2、中标人投标结算单价取2家平均价,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财政票据结算涉及省市县三级财政,为规范票据管理和严格财务结算,同种票据印制结算单价应一致。此条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P38技术分中生产条件及生产档次中要求合肥市区外企业需在合肥市内有票据专用仓库,所有厂房(包括合肥市区票据专用仓库)均为自有,如在合肥市区有票据专用仓库,但房产是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名义购入,这个是否认可为自有? 答: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P40资信分中要求近三年具有财政或税务票据印制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财政票据及税务票据的印制均以批书为准,基本无合同,是否可以提供投标人供货数量、结算金额等用户证明材料以证明业绩? 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招标文件P55样品要求提供本式票据20本、折叠式票据500份,45g无碳复写上纸10张、52g无碳复写中纸10张、47g无碳复写下纸10张,52g彩色纤维防伪无碳复写上纸10张、52g彩色纤维防伪无碳复写中纸10张、60g彩色防伪原纸10张。其中,52g彩色纤维防伪无碳复写上纸10张是否应该为47g上纸,该样品对于尺寸、工艺有无要求,提供以往印制的票据是否认可? 答:本式票据20本、折叠式票据500份:提供本企业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税务票据作为样品。 纸样:按招标文件所列品种各提供10张,尺寸方便评委评判纸张质量即可,工艺好坏已纳入评分范围。 6、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