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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6FACZ1677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答疑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东区项目教学区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1677)答疑公告如下: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仅需要联合体中一家单位报名即可,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须加盖所有联合体单位公章,其他部分可仅加盖主体方公章。 2、招标文件中“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评分细则中的相关奖项时间已发证时间计算。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评分细则序号2“企业实力”第2条“投标供应商监理的房建项目近三年内每获得一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得2分,每获得一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得1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中“安全文明工地”系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5、2015年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考试并颁发了监理工程师岗位认定证书和监理员岗位认定证书,请问此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证书使用,相应人员担任招标文件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中的“监理工程师岗位”、“监理员”?如可以使用,其相应专业是否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反应? 答:可以。 6、本项目无需携带相关原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