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原项目编号:2016FACZ3442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答疑变更公告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3442)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1、2包评标办法中“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的专业技术力量”要求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上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供应商,可以用社保来表明是本公司人员吗? 答:为本项目专设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上工作单位不是投标供应商的,以近3个月内投标供应商或驻肥分支机构为其在合肥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1包评标办法中: 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的: (1)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5亿元的高速公路(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得4分; (2)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普通公路(或港口、船闸、航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得2分; (3)资金(产)总额超过1亿元的交通行业绩效评价,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审计合同或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如果不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10分 现变更为: 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的: (1)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5亿元的高速公路(或铁路、机场、桥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得4分; (2)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普通公路(或港口、船闸、航道、桥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得2分; (3)资金(产)总额超过1亿元的交通行业绩效评价,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审计合同或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如果不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10分 3、原招标文件第2包评标办法中: 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的: (1)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5亿元的高速公路(或铁路、机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得4分; (2)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普通公路(或港口、船闸、航道)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得2分; (3)资金(产)总额超过1亿元的交通行业绩效评价,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审计合同或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如果不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10分 现变更为: 业绩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下列业绩的: (1)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5亿元的高速公路(或铁路、机场、桥梁)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得4分; (2)单个项目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普通公路(或港口、船闸、航道、桥梁)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得2分; (3)资金(产)总额超过1亿元的交通行业绩效评价,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审计合同或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如果不能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未提供。 0-10分 4、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09:30,现变更为:2016年12月7日09:30。 5、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5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9号开标室。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