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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文化中国”微视频安徽征集推广活动
原项目编号:2016FACZ4238
原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文化中国”微视频安徽征集推广活动 答疑公告 “文化中国”微视频安徽征集推广活动”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423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未明确本次招标的“微视频”征集的时长以及参与征集人员的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微视频征集时长不少于3分钟:(1)如为剧情类,时长不超过20分钟;(2)如为记录类,时长不超过30分钟;(3)如为其他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微视频征集活动主要面向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有视频拍摄或摄影基础的成员,以及有视频拍摄制作热情的社会群众,包括在校学生、单位团体或个人。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对此次活动征集作品进行数字化加工,包括作品格式转码、编辑、复制、光盘制作等”,请问其中“编辑”是要求中标供应商后期制作还是按采购人要求对征集的微视频进行符合性文字加工?请予以明确。 答:“编辑”不要求中标供应商后期制作,但要求中标供应商通过视频加工修改,格式转换,保证所征集的视频质量和统一发布的要求,发布的视频不得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花屏、黑场、波纹、声话不同步、片头片尾、人名条等没有具体要求等情况。 另外根据文化共享工程相关规定,建议所有视频文件加工为以下标准:高清格式,MPEG4编码,3M码流,分辨率1080*720,视频宽高比16︰9,音频取样频率≥48Khz,音视频合一,格式封装为MP4、FLV、WMV。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对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请问奖项是由谁来设定?评选结果是否有奖金? 答:本项目奖项的设定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明,采购方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微调。评选结果无奖金,有奖品,也需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明,同时奖品的费用投标供应商需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方后期不再额外追加费用。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邀请专家对于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另外要求邀请专家对于基层工作者进行培训,请问评选专家是否可以同时兼任培训专家?对于邀请的专家是否有资质要求? 答:评选专家可以同时兼任培训专家。邀请的专家应当为文化、编导、编剧、导演、新媒体传播等领域的专家,评标时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方案中的介绍,视专家的权威性、知名度和影响力等要素酌情评分。 后期采购人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专家名单进行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决定。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需组织安徽省培训工作。培训不少于4次。每次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培训老师不少于2人,培训天数不少于2天。需有完整培训方案以及培训专家名单。(含颁奖活动)”,请问每次培训时间都是不少于2天么?颁奖活动是否有舞美要求? 答:中标供应商须组织培训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颁奖活动无舞美等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列明具体的实施方案。 6、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对本次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开展平台展播工作,播出平台不少于3个”,请问对于播出平台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播出平台包括官网、官方微信等,其中至少有1个主流媒体平台,如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搜狐视频等。 7、中标供应商在征集作品中是否享有署名权? 答:中标供应商不可在征集作品中署名,可在相关宣传资料中采购方指定位置上署名。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月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