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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17FACZ031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0310)答疑和延期公告如下: 1、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上传的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给予说明情况。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示。 2、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招流程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操作流程(暂行)是否一致? 答:安徽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网招规定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现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资格第2条“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4、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第13条:“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该条如何在评标中使用? 答:在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条款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资信分第2条“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证书得2分,CMMI4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 6、现删除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资信分第3条“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得5分,被评为A级的得3分”此项评分指标。 7、本项目价格分由“20分”修改为“25分”。 8、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资信分第4条“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与服务壹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贰级资质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与服务壹级资质的得2分,具有贰级资质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9、夫妻俩分别各自独资的有限公司、有夫妻某一方同时控股(参股投资)90%和80%股份的两个有限公司、有某一人同时控股(参股投资)90%和49%股份的两个有限公司、父子(女)或者母子(女)分别独立成立的两个有限公司可否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可以合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4月10日17:00”。 11、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4月11日17:00”。 1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4月21日10:30”。 1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1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