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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通事故警示专题片制作
原项目编号:2017FACJ085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交通事故警示专题片制作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交通事故警示专题片制作”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0857)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评分细则:“脚本: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专题片制作难点和对策的分析、脚本创意设计说明、脚本创意陈述进行酌情评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脚本创意设计,但是未提供具体的制作内容(比如项目背景,具体制作内容),无法进行创意脚本制作,请问能否提供具体制作内容方便制作创意脚本? 答:脚本需要具体内容在磋商文件中有描述,有需要请联系采购人:范恒贵 0551-62801562; 2、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供应商业绩:具有下列各级政府部门汇报片(或专题片等)制作业绩之一”,以上提到的制作业绩内容是否包括为各级政府部门制作的广告、二维动画(动画)、微电影,请明确? 答:此次采购的是专题片(汇报片)的制作,不是广告、动画、微电影,二者并非同一作品类型,业绩不包括此类作品; 3、磋商文件评分细则:“获奖情况:制作汇报片(或专题片等)作品获得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奖项之一”为各级政府部门制作的汇报片(或专题片等)作品参与比赛并获奖,但是奖项都是颁发给业主,提供此类获奖情况可以吗? 答:可以。为各级政府部门制作的汇报片(专题片)作品获奖情况,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或业主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请问需要拍摄的地区名称? 答:拍摄的地点是省内部分市、县的公安交警部门,具体根据项目拍摄要求; 5、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13:30”,现延期到“2017年5月26日13:30”; 6、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3号谈判室; 7、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