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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J112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马鞍山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1127)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三.供应商须知”中“(五)磋商与评审”中“综合评审指标表”中“项目经理业绩”项中要求“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业主开具的证明等)扫描件或影印件。同时提供近3个月内供应商为拟任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请问如公司法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答:如公司法人作为本项目负责人,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