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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巢湖学院2016年校园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6FACZ437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学院2016年校园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巢湖学院2016年校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6FACZ4374)第1包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获奖情况”评分标准的第1条“1、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因保安服务获得:市级政府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加2分,最多计2分;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奖励)的,加4分,最多计4分。本项满分6分”,能否对此项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获奖情况”评分标准的第3条“3、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加2分,最多计2分;全国文明单位的,加4分,最多计4分。满分6分”,能否对此项进行修改? 答:不作修改,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