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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研究

原项目编号:2017FACJ245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研究延期及变更公告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2455)延期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6209:30,现延期到“2017621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3号谈判室。

二、变更公告:

1、磋商文件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中“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要求的指标描述备注要求原为“须提供上述人员列表,并附供应商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形式详见附件八磋商授权书备注要求

现变更为须提供上述人员列表;

2、磋商文件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中“投标供应商业绩 指标描述原为:

投标供应商业绩

1、  具有为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法规或决策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扫描件)

2、  2014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创新改革课题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扫描件)

3、  研究成果获政府部门采纳的,每次加5分,满分1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批复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研究成果的采纳情况,须另附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

投标供应商业绩

1、  1)具有为省级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法规或决策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

2)具有为国家级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法规或决策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

加满共计6分;(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2、  2014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创新改革课题及政策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

3、  研究成果获政府部门采纳的,每次加5分,满分1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批复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研究成果的采纳情况,须另附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619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