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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行政学院2017年保安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Z2587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行政学院2017年保安服务项目答疑公告(二次) 安徽行政学院2017年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2587)答疑公告如下: 1、在本招标文件中第39页评审标准中体系认证及荣誉“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 3分,市级以上的得1分,满分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据了解2015-2016年度省级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只有网上公示截图,证书并未正式下来,因此请问提供颁奖单位网上公示截图或由工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否可行? 答: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 3分,市级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评审标准中“企业业绩”项目满分15分。 3、本项目评审标准中社保情况“供应商为本单位保安队员购买社保,每提供10份社保加1分,不足10份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保安队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考本项目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八.投标授权书”中相关要求提供),否则不得分”要求。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参考八.投标授权书,投标授权书是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放置100份个人参保证明。还是只需要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单位参保证明,但同样能体现投标供应商的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等信息? 答:可以提供经社保局盖章的体现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等信息的单位参保证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