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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6年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FACZ153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6年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采购答疑变更公告 “2016年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编号:2017FACZ1532)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情况”中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配备的注册会计师名单以及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关于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结果公告截图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提供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名单及实有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材料(加盖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样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请问能否以分所名义直接投标? 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的分支机构可以直接参与本次投标,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但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下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内部管控制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中规定“2016年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比例高于5%(含)的,得2分,其他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职业风险基金提取情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提取比例以什么为准? 答:职业风险金提取比例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业务收入为准。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违规执业行为记录”中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违规执业行为证明材料(须加盖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公章)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1)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单位网上截图的诚信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1)提供省级及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单位网上截图的诚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分支机构作为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取得总所授权的,分支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17:00,现延期至:2017年6月26日17:00; 6、原答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7:00,现延期至:2017年6月27日17:00;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7日09:30。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开标室。 9、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3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