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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FACZ190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17FACZ1904-2)变更公告如下: 1、本包政策性费用变更为: 一般纳税人: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86 1520 12 1568640 B 社会保险 86 870.135 12 897979.3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54902.4 小计(A+B+C) 2521521.72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169446.2596 总计(A+B+C+D) 2690967.98 小规模纳税人: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86 1520 12 1568640 B 社会保险 86 870.135 12 897979.32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54902.4 小计(A+B+C) 2521521.72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84723.12979 总计(A+B+C+D) 2606244.85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人/月)。 2) 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65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7.9%)组成为:养老保险19%、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8%。 3)一般纳税人税金6.72%组成为:6%增值税、6%*7%城建税、6%*3%教育附加、6%*2%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6%*万分之6(物业不计);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组成为:3%增值税、3%*7%城建税、3%*3%教育附加、3%*2%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3%*万分之6(物业不计)。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其他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2、本项目配备保安人员共87人,现变更为86人,减少人员的岗位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