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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J282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二次)答疑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二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2826)答疑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每个供应商都须指派2名专业法律人员到省政府法制办从事具体法律事务工作”,请问供应商指派律师是否需要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 答:供应商指派人员须在省法制办工作,执行与省法制办工作人员相同的作息时间,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2、原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每家供应商所报价格都不得超过15万元”,请问15万元是指每个律师不得超过15万元,还是指两名律师合计不得超过15万元? 答:两名律师合计不超过15万元; 3、本项目要求的法律服务工作范围是? 答:本项目要求的法律服务工作范围有: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协助对省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对各市、省直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协助办理政府立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有关事项,以及其他政府法制工作事务;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