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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
原项目编号:2017FACZ1830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答疑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1830)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的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具体评分细则中“系统建设方案”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根据需求有针对性的绘制本项目的审委会会议室布局效果图、CAD图”,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建设的相关CAD图纸? 答: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相关CAD图纸。因绘制CAD图纸属于现场勘查后的成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绘制。招标文件勘察现场中明确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2、本次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列设备清单为采购人设计的设备清单,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标★的设备除外),形成自己的系统建设方案,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