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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ACZ2202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2202)答疑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企业荣誉”备注内容第(2)为“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其中“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修改为“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可以。原“企业荣誉”其他内容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原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企业配套能力”备注内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如无法体现控股企业等内容的。另附控股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修改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答:可以。原“企业配套能力”其他内容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是否修改原招标文件详审指标“企业管理业绩”内容?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