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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部分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原项目编号:2017FACZ2975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部分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答疑公告

“部分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2975)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本项目预算是一年的预算价格,还是三年总预算价格?

答:项目预算是一年的预算价格。

2、同时投本项目多个包别的,是否可以使用同一授权代表?

答:可以。

3、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分项报价表”部分要求为格式自拟,但又要求不得有缺项漏项,请问是否需要单项列明审计服务、税金、差旅费等内容?

答:投标分项报价表可以不提供。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食宿费、组织专家审核费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审计工作经验中要求“依据投标供应商自201411日以来完成的企业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项目的企业数量、企业的规模大小及完成省级及以上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5-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请问:(1)以上业绩是指省级及以上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还是其他企业也可以?是否包含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业绩?(2)企业的规模大小是指什么数字?用什么具体材料证明?(3)被审计单位的企业信息、综合情况介绍具体是指什么?用什么具体材料证明?(4)是否明确具体需要提供的业绩数量及规模?(5)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审计报告?(6)年度报表审计项目是否属于满足评分要求的业绩类型?

答:(1)其他企业也可以,包含其下属子公司的审计业绩;(2)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企业规模确定;(3)提供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所属行业等基本情况;(4)本项审计工作经验评分依据投标供应商完成的企业数量、企业的规模大小及完成省级及以上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投标供应商请尽量提供完成的比较大的项目和省级及以上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清单、金额、被审计单位的企业信息、综合情况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对应的项目合同(或委托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时间以合同(或委托协议)签订时间为准)。(6)属于。

5、请问本项目配备人员是否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答:除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余人员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前,采购人有权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有虚假,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6、请问是否可以对本项目各包别单位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具体介绍,以便用于人员的编排分组?

答:由于每个企业户数较多,招标阶段无法提供每个子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中标后,现场审计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7、本项目是否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报价?

答:是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包别分别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食宿费、组织专家审核费等为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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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