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高新区检察院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7FACJ3553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高新区检察院物业管理

变更及答疑公告

2018年高新区检察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J3553)变更及答疑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项评分细则“2、综合维修工:具有电工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4分;具有水暖工中级及以上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8分。”变更为2、综合维修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得4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暖工中级及以上等级(或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8分。”

二、本项目第三章评分办法中业绩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业绩

1、具有公检法类司法机关(具有其中之一即可)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含在管),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

15000平方米(含)—8000平方米(不含)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每提供1个得2分;

上述1)、2)两项最高得7分;

2、以上业绩中有连续服务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另加3分(如有多个业绩连续服务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不累加),每增加1年加1.5分,最多得8分。比如:以上业绩中有一个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一个为6年,则此项加4.5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总建筑面积、连续服务年限的,须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0-15

三、删除本项目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荣誉项评分标准“2、获得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在有效期间)的,得1分。”。

四、本项目第三章评分办法中荣誉项分值范围变更为0-8分”。

五、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97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