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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

原项目编号:2017FACZ372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答疑公告

“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3728)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依法纳税和信用情况”的评分标准中“注: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为“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答:可以。

2、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功能要求及技术指标”中“5.3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项目配置清单”中“24口接入交换机”的规格参数中序号23456710的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以上参数采购人逐一查证,不具有倾向性。

3、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功能要求及技术指标”中“5.3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项目配置清单”中“核心交换机”的规格参数中序号23568的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以上参数采购人逐一查证,不具有倾向性。

4、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功能要求及技术指标”中“5.3视频监控摄像机高清化改造项目配置清单”中“24口接入交换机”和“核心交换机”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因为本项目重要,关系到全省戒毒系统指挥调度平台基础建设,24口接入交换机和核心交换机为重要设备,通过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可以使参数符合平台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另检测报告国内主流厂家均具有,不是倾向性或某些厂家使用自己具备的检测报告屏蔽别家的情况。该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合同履行相关,且仅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0912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