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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粮库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

原项目编号:2017FACZ0001

原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粮库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答疑公告

“安徽省粮库智能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0001)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的评分标准第9条中“具有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特级)的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为“具有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及以上)的得2分”?

答:可以。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评分细则中“建设方案”的评分标准第3条是否可以修改?

答:“智慧皖粮”项目建设中各节点需要和本次招标项目的省粮食局平台进行业务互访,因此需要和省粮食局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目前已经完成一期、二期建设,要求潜在承建商充分考虑已建成系统的现状,并提供详细的接口或升级方案,适合采购人信息化现状,为实际合理需求,不存在对投标供应商有倾向性行为,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审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1”的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在全省各地市有分支机构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相应地市设置分支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售后人员的,每设立一个得0.5分,最高不超过2”。本项目建设地点虽然在合肥市,但需要和粮食局下属十六个地市及上千个库点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各地市有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可对收粮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进行快速服务响应。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相关授权或承诺书”中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采购人保留核实材料真实性的权利,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或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将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5、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漏洞扫描”中“三、产品和设备厂商资质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二级)、《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二级)”的要求,其他内容不予调整。以上要求与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合同履行相关,且仅为评分项,不作为门槛条件。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0918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