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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省委党校物业购买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7FACZ4512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省委党校物业购买服务答疑公告

2018年省委党校物业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7FACZ451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第1包 “企业业绩及履约评价”中:“2、上述业绩被所服务的业主单位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业主评价得1分,满分3分。”请问业主评价材料由业主单位具体使用保安部门出具并盖章是否可以加分?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可以由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下属部门出具,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下属部门章。

2、是否可以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第2包 “企业荣誉”的评分内容?

答:第2包“企业荣誉修改为:

企业荣誉

2014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管理的(含在管)物业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的,市级的得 1 分、省级的得 2 分、国家级的得 3 分,最高得9分。

注:

1)本项满分9分,以上项目含在管,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或奖项的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

2)投标文件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发证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表彰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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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补充提供招标文件格式“本地化服务一览表”及“投标公示材料一览表”附件,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我中心会员库系统下载。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1213

三、附件

附件:物业项目答疑-省委党校.doc 附件:“本地化服务一览表”及“投标公示材料一览表”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