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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

原项目编号:2018FACZ329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第2包答疑公告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3293)第2包答疑公告如下:

1、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2包投标供应商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是今年省政府推动的重点工程--全省高速公路全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资金1698.7781万元,供应商应当在相关行业建设领域具备较高的、可信的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制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就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该资质由政府部门而非行业协会进行认定,社会信任度较高,近年来,在相关领域政府招标采购中大量被设置为供应商资格条件。该标准明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包括: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本项目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服务器集群、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数据存储、安全边界等数据中心硬件建设和智能化综合管控软件平台建设,总体上属于电子系统工程范畴,采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作为供应商资质要求契合项目实际。

同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本项目预算价超过1500万元,根据资质标准规定,将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设定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是否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资质”和“投标供应商业绩”中的对投标供应商的奖项和业绩的要求?

答:不修改,招标文件执行。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涵盖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城市交通管理、公路交通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挥调度平台,属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范畴,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业绩、奖项作为本项目招标评分标准的加分项,是扩大了行业领域范畴,而非将其缩小限制在特定领域。

本项目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当前分割、分散、分储的高速公路路网视频监控、公安卡口、气象预警、联网收费等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标准规范、统一高效,具有系统集成互联、多级资源共享、平台分布应用功能,集预警、监测、监管、应急、执法、运营、服务等为一体的高速公路路网大数据集成应用平台。该平台需打通4种网络,协同3个省直单位、8个高速公路经营单位、16个市交警支队、71个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涉及338个业务需求点,系统结构较为复杂,硬件软件种类繁多。同时,平台建设任务需于10月底完成,建设周期不足3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因此,项目的实施和履约,需要投标供应商在省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建设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具备丰富的建设经验,以确保工程进度和项目质量。

3、请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业绩”中要求的“省级及以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和“省级及以上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是否包含省会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项目业绩?

答:不包含。本评分标准所称省级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部委,不包括省会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

4、是否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中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评分要求?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是否增加网络工程、安全、大数据、软件开发方面的高级技术人员的分值评分?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了投标供应商资格资质、投标供应商项目团队、投标供应商业绩、软件开发等评分内容,通过这些方面的综合审查、评比,能够反映供应商在网络工程、安全、大数据、软件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人员实力,因此,不再增加网络工程、安全、大数据、软件开发方面的高级技术人员的分值评分。

5、是否修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资质”中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和管理体系认证的评分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评分标准评分资信部分中投标供应商资质第2条、第3条是为从多维度反映供应商资质、信用和技术能力,均为加分项,并没有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限制,不违反相关规定。

6、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