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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FACZ227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答疑公告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18FACZ2276)答疑公告如下: 一、问:招标文件第41页,资信分评分项中的“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中“1.物业经理(即负责人)(1人)”中“(3)个人或曾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住建部门授予荣誉的,得 1 分。”此项能否修改? 答:评分办法“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项中“1.物业经理(即负责人)(1人)”的第3条修改为:“个人或曾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的,得2分。” 二、问:招标文件第41页,资信分评分项中的“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中“1.物业经理(即负责人)(1人)”中“(4)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2分,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满分3分。”
此项能否修改? 答:评分办法“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项中“1.物业经理(即负责人)(1人)”的第4条修改为:“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1分,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三、问:招标文件第42页,资信分(45分)中的“管理、服务人员配备”中“2.学生公寓主管(1人)”中“(3)个人或曾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须含学生公寓管理内容)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住建部门授予的荣誉,得1分。”此项能否修改? 答:评分办法“管理、服务人员配备”项中“2.学生公寓主管(1人)”的第3条修改为:“个人或曾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须含学生公寓管理内容)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得1分。” 四、问:招标文件第43页,资信分(45分)中的“获奖情况”中“2、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奖项的,地市级得 2 分,省级及以上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注:获奖项目为个人奖项不得分)” 此项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 五、问:招标文件中的1、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所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的,地市级得2分、省级得3分、国家级得5分;获得政府住建部门授予的其他荣誉再加2 分;本项满分7分。此项能否修改? 答:本项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所管项目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的,每提供1个地市级的得2分,每提供1个省级的得3分;本项满分7分。同一项目奖项不重复计分。” 六、问:招标文件中的2015 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在省级政府部门备案的重合同守信用评审机构的奖项是否按省级荣誉认可? 答:不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第3项维修人员(8人)“具有有效的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得1分;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进网操作证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此项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到维修人员的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请问,是有1人具有即得分,还是全部具有得分? 答:维修人员中具备以上证书之一的即可得相应分值,同种类证件不累计计分。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第1项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第(4)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行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的,得2分,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和影印件。”请问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委员会)表彰的算不算先进个人荣誉,可否予以计分?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获奖情况第2条“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奖项的,地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获奖项目为个人奖项不得分)”,本项目服务内容不包含安保服务,设置此条与本次招标需求不符合,可否改为政府相关部门(委员会)颁发的卫生或环境类荣誉?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此次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人员配置不包含双凤校区二期在建项目交付使用后的人员,为防止恶意竞标,能否给出暂定人员配置以及政策性费用? 答: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本项目配备的总人数不少于123人”;“双凤校区二期在建工程项目将在2019年9月份后陆续交付使用,将会产生物业服务需求,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充分考虑学校二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须增加物业服务、物业工作须安排等情形,中标后,学校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十一、关于招标文件里业绩评分项,住宅物业业绩是否有效? 答:业绩评分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