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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ACZ210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答疑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购买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2102)答疑公告如下:

采购需求中要求“3、人员资格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请问拟配备人员大学本科专业不是法学,是其他专业,但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实习律师是否符合人员资格条件?若拟配备人员正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尚未取得,具有成绩单证明及司法局证明是否可以?

答:1拟配备人员大学本科专业必须是法学,否则不符合人员资格条件。

2拟配备人员若已通过司法考试(A证),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尚未取得的,出具司法考试成绩单及司法局证明仅视为符合人员资格条件。如上述拟配备人员涉及综合评审的以具体评分细则要求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