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安徽省科技成果交易暨大院大所合作对接会承办技术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ACN404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安徽省科技成果交易暨大院大所合作对接会承办技术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2018安徽省科技成果交易暨大院大所合作对接会承办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4049)答疑公告如下: 1、建议修改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两评分内容的评分标准金额及业绩类型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会议(或展览)承办业绩”,变更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会议(或展览、论坛任一)承办业绩”。 供应商业绩评分标准中“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会议(或展览)承办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变更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会议(或展览、论坛任一)承办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删除“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科技(或互联网)类会议(或论坛)承办业绩:(1)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2)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含),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