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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省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素养电视公益广告
原项目编号:2018FACN4770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2019年省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素养电视公益广告变更公告 “2018年-2019年省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康素养电视公益广告”(项目编号:2018FACN4770)变更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第1包“(一)公益广告脚本创意要求”和“(二)公益广告片的制作要求”中要求“时长:两个版本:每个公益广告30秒和1分钟”,现变更为“时长:每个公益广告30秒”; 2、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第2包要求“公益广告片在黄金时间(每天18:30-22:00)播放,时长为30秒和1分钟两种,频次为每天3次,含首播和重播;提供播放时间表。”现变更为“公益广告片在黄金时间(每天18:30-22:00)播放,时长为30秒,频次为每天3次,含首播和重播;提供播放时间表。” 3、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