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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东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18FACN4571
原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东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答疑公告 “肥东县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N4571)答疑公告如下: 在磋商文件综合评审“供应商荣誉”中第1条是否可以修改为“201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管理期间的非住宅项目获得住建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的,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不累计计分,以最高级别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