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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0784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 第二标段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经理”-“1.拟任项目经理”第(1)项修改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证书(如物业管理师证书、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主管人员要求”-“2.派驻的保洁主管”评分项修改为“具有环卫类或清洁类或保洁类或垃圾分类方面(其中一种即可)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学会(协会)]颁发的上述类别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其他人员(项目经理、主管除外)”第1项的第(3)小项修改为“具有计算机类的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经理”、“主管人员要求”、“其他人员(项目经理、主管除外)”增加“如提供的证书为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须另外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相关认证”中“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相关认证”的疑问。 答: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带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字眼的认证都予以认可。 2、请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主管人员要求”-“1.派驻的维修主管”第(1)项,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可以修改为工程类? 答: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予以认可。本项目维修主管职责范围为校园内小型维修服务,而工程类范围较广,故不予修改。 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主管人员要求”-“3.派驻的公寓主管”评分项的疑问。 答:“派驻的公寓主管(3人)”是指拟派的3人均要列入人员名单中。本小项中同一人具有满足要求的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0551-65167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