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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1931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评分内容“服务项目荣誉”评分标准修改为: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或服务期间的业主单位)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或卫生类或文明类等荣誉或称号的,省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3分,地市级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7分。 2、原评分内容“服务项目荣誉”评分标准中“注”,新增:4)如为投标人服务期间的业主单位获得的荣誉,须另附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评分内容“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鉴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存在滞后,若能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上的有效截图作为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经理是整个物业服务项目的直接管理者,承担着组织协调、人员管理、质量控制、服务保障等关键职责,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对项目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相较于副经理、主管等岗位,项目经理在岗位层级、职责范围及专业要求上均更高。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经采购人核实,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投标人若能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上的有效截图作为证明,评审时可以予以认可。 2、关于评分内容“投标人荣誉”第3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经采购人核实,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17号
联系方式:0551-6812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