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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四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N0048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22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四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省质检院2020年能力提升(第四批)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N00483)答疑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项目采购方式使用竞争性磋商的疑问。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除条款外,不能确定详细的规格或具体要求,属于技术复杂且性质特殊项目,适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二、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非★条款)响应情况”中主观分设置的疑问。

答:1、本项目采购需求除条款外,不能确定详细的规格或具体要求,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及要求(非★条款)仅供参考,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完善并优化;

2、“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非★条款)响应情况”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

三、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价”、“售后服务”量化问题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价”、“售后服务”的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该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

四、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业绩”是否合理设置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所投产品业绩”,采购人是依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且仅为评分项,未指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未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事项。

五、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VOC检测环境舱技术能力”中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设置的疑问。

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VOC检测环境舱技术能力生产厂家不少于三家,具备竞争性,未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六、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的“供应商信用”中第三方征信机构信用报告设置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信用”,采购人旨在引导供应商提高信用建设,促进本项目更好实施。

七、磋商文件第二章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社保证明材料”是否要求提供第三方编制?

答:本项目社保证明材料中不要求提供第三方编制。

八、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42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