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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电子资源服务器网络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0BFQHJ00714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09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电子资源服务器网络设备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电子资源服务器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HJ00714)答疑公告如下: 1、谈判文件规定的信用查询渠道是否合理? 答:《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谈判文件规定的信用查询渠道符合相关规定。 2、本项目所采用的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符合国家统一标准,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3、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的“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的“截图证明”,提供官网截图、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均可,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采购需求中个别技术指标要求提供的“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和“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证明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和技术水平的依据,第三方评测机构是指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并未指定检测机构,也没有限定特定时间区间的检测报告。以上要求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4、谈判文件货物需求“web应用防火墙”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级及以上)”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谈判文件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颁发的证件。VPN、防火墙等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产品上市都要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可证》,该要求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进行测评颁发。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并未撤并,是依规批准成立的国家信息安全权威测评机构。 5、谈判文件货物需求“数据防火墙”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分级评估证书(评估保障级4增强级)(千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千兆)”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谈判文件执行。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是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国家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网络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和认证的专门机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系第三方公正机构和法人实体,是合法的证书颁发机构,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所有法律法规要求。 6、谈判文件货物需求“校园网络安全运维”要求提供“供应商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标准认证”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谈判文件执行。 ITSS是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此证书为国内证书,颁发机构为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是评判供应商校园网络运维服务能力的依据,并非是针对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明确说明,评审因素包含技术或者服务水平,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标准认证是对供应商服务水平的评审因素之一,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同时也不具备任何排他性。 7、谈判文件货物需求“校园网络安全运维”要求提供“ISO20000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合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谈判文件执行。 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体系证书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凡是有需求提高企业整体水平的都可以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得到证书,该要求是为了满足校园网络运维和信息化安全运维的服务能力,和本次采购的校园网络运维服务的特点以及实际需求完全契合,符合项目实际和合同履行需要,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且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本条参数是针对校园网络运维服务,并非针对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8、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