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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Z00526
项目名称:合肥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管理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3包中“项目负责人”项内容,建议修改。 答:本项目涉及软件测评全流程管理,项目负责人需兼具“项目管理”与“系统规划”双重能力。两项证书分别对应项目统筹(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与技术架构规划(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非重复要求,而是强化对复杂项目的综合把控能力。且招标文件已明确要求团队配备“软件评测师”等技术人员,技术实施由专业岗位承担,项目负责人需聚焦管理与协调,确保分工合理性。以上项目负责人配备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综上,本条评分内容按招标文件设置的内容执行,不修改。 2、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3包“人员配备”中“(3)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议修改。 答:以上证书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满足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综上,本条评分内容按招标文件设置的内容执行,不修改。 3、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3包中“检测工具”项备注内容,建议修改。 答: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印发《关于发布CNAS-CL01-G001:2024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及其过渡政策的通知》认可委(秘)﹝2024﹞ 34号文附件6.4.1 a)规定“对于租借设备,设备的租借期限应至少能够保证实验室在一个认可周期(2 年)内使用,并具有完全、独立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且租借期间不应与其他实验室共用”,因此本项接受租赁。另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如果出现知识产权问题,责任归中标人”。综上,本条评分内容按招标文件设置的内容执行,不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铜陵南路3号
联系方式:0551-64687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