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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及驾驶人考试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运维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0745

项目名称:合肥市车管服务中心及驾驶人考试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运维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项目经理”评分标准变更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项目经理(1人):(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2)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信息化(或智能化)运维服务项目业绩(且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3.5分,满分7分。(注:1.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关于人员业绩:(1)本项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内容(如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人员姓名及岗位名称等),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2.本项目报价要求变更为:本项目根据“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数量(暂定量),报总价及分项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总价作为定标及价格分计算的依据,单价作为结算审核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成交总价。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成交后可能出现的实际量与暂定量之间的差距,自行考虑投标风险。供应商应同时对“常规运维服务”、“硬件设备运维服务”、“软件产品服务”、“备品备件”、“运维工具”涉及的清单内容报分项报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3.如本更正公告附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所列采购内容未在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列项的,采购需求对应增加相关要求。如附件中相关内容与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表述不一致的,以附件中描述为准。

4.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供维保服务的备品、备件清单”中第26项“手持PDA”第1项技术参数变更为“处理器:八核处理器”;

5.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所供维保服务的备品、备件清单”中第26项“手持PDA”第6项技术参数变更为“备注:采购人现用红米手持PDA”。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168号

联系方式:0551-66269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