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琅琊山路综合楼二至六层租赁
原项目编号:2017CXCJ029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琅琊山路综合楼二至六层租赁变更公告 琅琊山路综合楼二至六层租赁(项目编号:2017CXCJ0291)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中第四项“公告期:2018年 1月 5 日9:00始至2018年 1月26日17:00止。”延期为:“公告期:2018年 1月 5 日9:00始至2018年 1月31日17:00止。原“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8年 1月 5日9:00始至2018年1 月2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现延期为:“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8年 1月 5日9:00始至2018年2 月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二、原公告中第五项出租标的基本情况:“租期3年”变更为“租期6年”,竞价保证金“50万元”变更为“90万元”。 三、原公告中第八项特别要求补充如下: 1、该处房产电表已出户,由承租户每月据实缴纳至合肥供电集团,水费交至委托方指定的物业公司。 2、合同前四个月为浮动免租金装修期,如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实际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以六年招租期内承租方实际履约时间同比例分摊。 3、合同期满前,委托方重新启动招租程序,中标方如若有意向参与竞标,在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的六个月之前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空保证金,并签定相关承诺函参与竞标,如若不参加竞标,在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的六个月之前签定清空承诺函,承诺在免租期结束后的十日内清空房屋后搬离。 4、该处房产现有围墙为原承租户所建,中标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围墙使用事宜,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 5、承租方另行承担该出租标的自2017年8月20日以来的物业人员看管费用,按2800元/月收取,不足整月按日结算。”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6223753 传真:0551-66223764 2018年1月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