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东杨店乡杨店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转让
原项目编号:2018WFCJ0020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东杨店乡杨店服务区加油站 经营权转让项目答疑公告 肥东杨店乡杨店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8WFCJ0020)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答疑部分: 一、问:我公司是国有大型集团公司,在安徽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安徽分公司,此次报名和参与投标以安徽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文件中提供母公司授权书)是否可以? 答:可以。 二、问:投标资格中要求具有3万立方米的自有油库,目前我公司在安徽地区的所有自有油库土地使用权全部办理登记在安徽分公司名下,且油库所提供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按地方政府要求,又办理登记在下属的各地市分公司(从公司名称中可以反映)名下,请问上述材料是否符合投标要求? 答:符合。 三、问:我单位在安徽地区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但《成品油批发经营证书》是登记在我单位安徽分公司名下,是否符合投标要求? 答:符合。 四、问:投标资格中要求具有3万立方米的自有油库,目前我公司安徽分公司中有下属的我公司安徽六安分公司油库一座,土地证和油库消防验收意见书也登记我公司安徽六安分公司名下,总库容4万立方米,附油库土地证与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五、问:我公司自有油库的所有权人为我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可提供工商档案及子公司证明),所提供的消防部门证明材料也是子公司所具备的,我公司是否符合关于自有油库的要求? 答:符合。 六、问:我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可提供工商档案及子公司证明)具备成品油批发批准证书,我公司是否符合关于成品油批发批准证书的要求? 答:符合。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