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十中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BTFCZ0089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十中学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TFCZ00897)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经咨询近年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颁发荣誉的组织活动已经下派给各地辖区行政主管部门,且荣誉多是颁发给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各地颁发的荣誉称号也不同,都是对餐饮企业的经营认可。请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获得所在地(县、区级含)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称号的,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答:我校的就餐群体为未成年人,社会关注度高,家长及社会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要求更高,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其企业自身的实力和服务能力,对于学校的饮食安全是一大保障。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属于评分项,非资格条件,也非中标条件,且满足该要求的餐饮公司有很多,因此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 (1)拟派厨师长(1人):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的,得2分;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2分;具有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及以上或注册营养技师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7分。实际经营中厨师长只对红案进行管理,白案均由面点师管理,因此要求厨师长同时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过于严苛,请求取消。 (2)拟派专职营养师(1人): 具有二级公共营养师及以上或二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三级公共营养师或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三级公共营养师或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已经属于高级证书,具备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等。因此请求:2.拟派专职营养师(1人)具有三级公共营养师或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答:我单位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我校对人员素养、学生膳食营养、食品安全等方面做重点把控。团餐厨师长岗位既是管理岗位又是技术岗位,该岗位既要求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又要有过硬资质的人员任职,我校将上述证书作为评分项,能够促进中标企业在人员素养方面向学生食堂投入更高质的人员,有利于管理把控和学生膳食营养合理化。 我校承担青少年海军航空学校建设,培养舰载机飞行员,营养师不仅需要负责学生营养搭配,还需要和海军营养专家共同承担海航学员的营养搭配、监控和研究等重要内容,所以对专职营养师要求较高。 综上,本项不予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更正部分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中:1.拟派厨师长(1人):“具有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及以上或注册营养技师证书,得2分”,现更正为“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或注册营养技师证书,得2分”;2.拟派专职营养师(1人):“具有二级公共营养师及以上或二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现更正为“具有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二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4分”。 三、补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三)人员配备要求”中补充内容如下: 运营期内,本项目厨师长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第十中学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合肥市第十中学 联系人:吴文祥 电话:0551-6445903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项目联系人:包工 电话:0551-66223813、6622329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